常延坤律师
案件描述:栾某某系吉林省抚松县人,曾在山东省高唐县工作。杨某系山东省高唐县人,经营货物运输业务。两人在高唐县相识,系朋友关系。自2014年8月6日开始,杨某因经营需要,多次向栾某某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描述:2014年4月18日,原告汪某作为甲方(出借方)和作为乙方(借款方)的被告王某某签订《借款合同》一份,载明: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,利率为日息0.1%。同日,汪某通过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描述:微信聊天记录显示,2018年至2021年期间,原告应被告要求,多次为其提供广告画面制作。2021年12月24日,原告经微信向被告明示,被告尚欠原告15246元。2021年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描述:2019年2月,被告人李某化名“郑某”与被害人伍某(女,32岁)通过交友网站结识。2019年5月,被告人李某为偿还个人外债,先后捏造自己父亲车祸去世、母亲住院的虚假事实,... 查看详情 >>